恶性肿瘤放化疗II型糖尿病II期及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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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市民朋友们:

年我县参保人员门诊慢性病申报工作于3月底开始了。为了让你们更多地知晓这一惠民政策,根据《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信阳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性病管理办法的通知》(信人社〔〕99号)精神,现将今年我县有关门诊慢性病申报工作告知如下。

一、申报门诊慢性病病种范围:恶性肿瘤放化疗、异体器官移植抗排异、失代偿期肝硬化、有并发症的II型糖尿病、II期及以上高血压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病、帕金森综合征、类风湿性关节炎、强直性脊柱炎、阻塞性肺气肿(肺源性心脏病)、非隐匿型冠心病、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癫痫病、地中海贫血、重症肌无力、伊文氏综合征、干燥综合征、慢性肾功能不全(非透析)。

二、申报人员范围:年度我县城乡居民参保人员。

三、申报人员需提供的材料:1、近两年医院相关慢性病(第一诊断或主要诊断)住院病历复印件一份;2、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医疗证复印件一份;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5、《光山县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申报审批表(年版)》一张(此表由卫生院或卫生服务中心提供)。

四、申报审批程序:参保慢性病人员将上述材料送到辖区卫生院或卫生服务中心进行初筛,符合条件的报县城乡居民医保中心(原县农合办),然后将申报材料封闭,由随机组合的县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鉴定专家进行统一鉴定。符合慢性病认定条件人员,县城乡居民医保中心发放门诊慢性病病历本,当年即可享受门诊慢性病报销待遇。不符合条件的,材料退回给本人。

五、申报时间:按上级要求,每年只进行一次慢性病申报审批工作。鉴于配合扶贫攻坚工作,今年我县慢性病申报工作开放绿色通道,对农村三类贫困人员(即:1、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3、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患上述慢性病以及“恶性肿瘤放化疗、异体器官移植抗排异、精神病”患者,每季度申报一次。

六、办理时限:卫生院或卫生服务中心收到慢性病个人申报材料后经初筛两周内上报,县城乡居民医保中心收到卫生院或卫生服务中心申报材料后一月内办结。

如果您或您的熟人患上述某一慢性病,请相互转告,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进行申报,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祝您早日康复!

光山县城乡居民医保中心

年4月

编辑:李萍许飞

长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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