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武县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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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武县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
门诊用药保障政策解读
为增强基本医保门诊保障能力,进一步减轻我县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我县开展“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工作。现将相关待遇政策内容解读如下:
一、什么是“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哪些人可以享受“两病”门诊用药保障?
参加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做好初诊的基础上,由医共体二级医疗机构进一步明确诊断为高血压糖尿病,并采取药物治疗的“两病”参保人,可申请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
二、待遇标准及支付比例
“两病”患者按规定在门诊发生的降血压、降血糖药品费用由居民医保统筹基金支付。在居民医保门诊统筹基础上,“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合并使用一个起付标准,设置最高支付限额和起付标准。具体如下:
三、办理流程
1.参加居民医保符合高血压I期、II期、单纯性糖尿病的患者,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完成“两病”初诊,并填写《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申报表》报送到相应医共体二级医疗机构做进一步明确诊断。
2.医共体二级医疗机构接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送的《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申报表》后,由相关科室做出“两病”明确诊断。
3.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将医共体二级医疗机构的诊断结果及时告知患者本人,经患者本人在《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申报表》签字确认后,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城乡居民医保系统中加注“两病”标识。《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保障申报表》由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存档备查。
4.经确诊的“两病”参保患者可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自愿选择一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定点医疗机构。
5.办理流程示意图:
四、“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初诊及诊断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五、“两病”门诊用药保障供药(认定)机构(共24家)
六、“两病”门诊用药保障问答
1.老张今年听说城乡居民医保有“两病”报销,自己只知道参加了新农合,不知道是否也能“两病”报销?
我县已整合了新农合与城镇居民医保,自年起统一为城乡居民医保,老张只要每年正常缴费,患有“两病”需要用药治疗,就可以按规定享受城乡居民医保的待遇。
2.老张听说“两病”是高血压和糖尿病,自己血压有时也高,医院诊断过,这样可以享受“两病”报销吗?
老张医院医生确诊后,确实需要服用高血压药物,再办理备案购药手续,这样才能享受到“两病”报销。
3.老张已经了解了一些“两病”政策,但是不知医院?
我县“两病”门诊医院共3家,医院、医院、医院;“两病”门诊用药保障初诊定点机构共24家;均已经公布列出。老张可以到这24家乡镇卫生院进行申请确诊。
4.“两病”备案的流程老张已了解,但是听说这个“两病”在医院就可以报销,这是咋回事?
“两病”患者需要持社会保障卡购药,购药时只需支付个人承担的部分,报销的部分医院进行结算,不需患者到医保中心手工报销。
5.医院的诊断确实需要服用高血压药物,今天医院买药,花了80元钱,不知道咋报销?
“两病”报销是有门槛费的,医院的门槛费是20元,超过20元以上的部分给予报销,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50%。老张花了80元,假设所买的高血压药都是甲类可报销的,此次报销金额为30元。
6.老张购药后有个疑问,不知道这个门槛费是咋回事,是不是每次购药都得先花这20元才能报销?
“两病”门槛费一年度只收取一次,老张这次购药已经达到了门槛费的标准,下次购药就不再收取了,政策范围内的药物可以直接进行报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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